長江商報消息 企業投資
  國家發改委昨日發佈消息稱,對於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,一律不再作為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前置條件。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、 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佈局、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,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。(第一財經日報)  (原標題:除四類項目之外企業可自主決策投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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